青島鼓勵天然氣鍋爐等多種清潔能源共同供熱
2015-01-10 21:39:17
藝能鍋爐
青島鼓勵天然氣鍋爐等多種清潔能源共同供熱,對新建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供熱項目天然氣鍋爐,按照1000元/千瓦的標準給予設備投資補貼,年平均能源綜合利用效率達到70%及以上的再給予1000元/千瓦的補貼。每個項目享受的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對新建燃氣鍋爐集中供熱項目居住建筑部分、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供熱項目,按核定天然氣用量給予補貼。新建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熱電聯產項目補貼標準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確定。
以現行非居民類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4.45元/立方米(政府定價)為基準,燃氣鍋爐集中供熱項目居住建筑部分每立方米用氣補貼2.72元,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供熱項目每立方米用氣補貼1.32元。補貼標準隨非居民類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供熱價格變化等調整。
青島2015年將鼓勵多種清潔能源供熱方式聯合使用和能源梯級利用,加快發展多元化清潔能源供熱,積極推進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天然氣鍋爐、大型熱電聯產機組循環水和工業余熱利用等供熱,因地制宜發展土壤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太陽能、生物質能等供熱,試點高效、潔凈燃煤供熱技術應用。
鼓勵各種所有制經濟主體在新規劃的供熱區域開展清潔能源供熱項目的建設、運營與服務。探索適合清潔能源天然氣鍋爐供熱發展的商業運作模式。鼓勵非居民用戶退出燃煤集中供熱,采用清潔能源天然氣鍋爐供熱的,享受相關補助政策。同時,支持電力、燃氣等能源企業和節能服務企業發揮技術、管理和資金等方面的優勢,結合能源行業結構調整、節能減排等工作,組建專業的清潔能源服務公司。
對新建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供熱項目天然氣鍋爐,按照1000元/千瓦的標準給予設備投資補貼,年平均能源綜合利用效率達到70%及以上的再給予1000元/千瓦的補貼。每個項目享受的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對新建燃氣鍋爐集中供熱項目居住建筑部分、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供熱項目,按核定天然氣用量給予補貼。新建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熱電聯產項目補貼標準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確定。
以現行非居民類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4.45元/立方米(政府定價)為基準,燃氣鍋爐集中供熱項目居住建筑部分每立方米用氣補貼2.72元,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供熱項目每立方米用氣補貼1.32元。補貼標準隨非居民類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供熱價格變化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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